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保障意识的提高,金融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然而不少消费者在选择和购买保险产品时,总担心会被营销人员“忽悠”。
今天,中山农商银行带大家一起擦亮双眼,识别误导营销,选择有效的保险保障。
保险产品误导营销的
主要表现形式
虚假宣传
营销人员以提升业绩为目的,私自印制保险产品说明书或其他宣传资料,其中掺杂虚假宣传内容或欺诈误导成分;或以赠送保险名义进行保险产品的宣传营销。
片面介绍
营销人员未向金融消费者解释保单现金价值、犹豫期、退保损失、除外责任等重要信息,使金融消费者没有全面了解投保人的权利义务。
夸大功能
营销人员夸大保险责任,或夸大投资收益,或夸大分红水平,引导金融消费者投保。
混淆产品
营销人员将保险产品介绍为银行理财产品,有意混淆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使金融消费者陷入认识误区。
回访误导
营销人员阻碍已投保的金融消费者接受回访,诱导金融消费者不接受回访或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为了避免被“忽悠”,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后应当要求提供正式的保险合同凭证,检查合同中的个人信息是否准备无误,阅读保险条款中的主要内容,配合进行回访也能够帮助了解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