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暨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 -02 -26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持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部署,按照《2020年大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暨全市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完成“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总遵循,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不断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聚焦风险防控;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3.坚持依法监管,聚焦长效建设;4.加强协同合作,聚焦改革创新。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我委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最严谨的标准
做好粮油标准的实施应用(粮食处、市粮油检验检测院)。
(二)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及时开展源头治理并反馈办理情况(粮食处、市粮油检验检测院)。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财信处)。
(三)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粮油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粮食处、市粮油检验检测院)。
(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覆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经贸处)。
(五)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数量,扩大监测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应用;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粮食处、市粮油检验检测院,各涉粮区市县发展和改革局)。
(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强化粮食安全宣传,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共治(法规处、粮食处、市粮油检验检测院)。
(七)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1. 开展风险监测和标准宣贯专项行动。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健全粮食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升风险监控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粮食处、市粮油检验检测院)。
2. 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行动。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健全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烘干储存销售服务体系。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粮食处、市粮油检验检测院,各涉粮区市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处室及相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各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开展好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处室要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各涉粮区市县发展和改革局协助做好相关重点工作。
(三)按时报送情况。各相关处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及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由粮食处汇总分别于6月5日,9月1日和11月1日前向市政府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重要情况和信息随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措施、有数据、有实例,语言精练、重点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