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奖项设立:
1、2008中国新媒体年度人物
a) 2008中国新媒体年度人物 (组委会特别奖)
b) 2008中国新媒体十大领军人物 (限10名)
c) 2008中国新媒体十大新闻人物 (限10名)
2、2008中国新媒体年度品牌
a) 2008中国新媒体年度品牌 (组委会特别奖)
b) 2008中国(网络、移动、户外等)新媒体年度十大品牌
c) 2008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新媒体
3、2008中国新媒体年度企业(机构)
a) 2008中国新媒体年度十大企业 (限10名)
b) 2008中国新媒体十大投资机构 (限10名)
c) 2008中国新媒体十大研究机构 (限10名)
4、2008最受新媒体关注的十大品牌
说明:该奖项特为广告主设立,由新媒体企业、新闻媒体、研究机构推荐,经组委会最终审定发布。
二、 评选标准:
1、 新媒体行业领军企业或机构,对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
2、 在媒体运营发展上有卓越的表现和业绩,具有行业领先的创新理念;
3、 其媒体品牌或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竞争力;
4、 产品或服务在传播上有较强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客户广泛的认可及好评;
5、 注重新媒体品牌形象建设,是传统主流媒体关注的新媒体人物或品牌;
6、 拥有新颖、独特、极具创意的营销策划事件作为支撑;
7、 和谐社会的积极建设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社会责任。
三、 申报程序
1、 申报条件:新传媒产业联盟会员单位、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国电子商会会员等;
2、 可由各地文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主管部门推荐;或由主办单位、联办单位、承办单位、合作媒体推荐;也可由企业直接向组委会自荐;
3、 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参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于2008年9月2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首届新媒体节组委会办公室;
4、 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品牌奖项,每个参评人物限申报一个人物奖项;
5、 评选活动免费,包括参选申报、网上公示、网上展示、网上投票等内容;
6、 企业自愿参加宣传推广、实地调研、专家咨询等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宣传推广
1. 获得2008新媒体相关奖项、参加2008首届新媒体节颁奖盛典并获颁奖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