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滨州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及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劳建刚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崔兴华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 红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张礼昕 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主持人
解晓龙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科长
劳建刚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向大家介绍一下2022年以来全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首先,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滨州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全用妆,共治共享”,今年5月22日至5月28日,是“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保障群众用妆安全,持续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使命。全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围绕“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大力实施“安全提升”工程和“美妆山东”计划,严防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市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未发生重大化妆品安全事件。
一、摸底数、划网格、压责任,夯实监管基础。
一是摸清监管底数。突出化妆品经营重点环节,聚焦重点领域,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摸排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有实际在营化妆品经营单位2931家,化妆品专营店475家、母婴专卖店268家、大型商超116家、美容美发机构1020家、美甲机构189家、宾馆酒店275家、化妆品网络经营者113家、其他化妆品经营者475家。
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进一步落实化妆品网格化监管要求, 全市10个县市区均有专人负责化妆品监管工作,其中四个县区设置单独的化妆品监管股,基层监管所均承担了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全市共划有1个市级网格,10个县级网格,44个乡镇级网格,2931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部纳入三级网格化监管。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到任务清、责任明。组织对县(市)区开展督导调研,撰写《化妆品经营监管现状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全面分析研判化妆品监管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有效保障化妆品监管工作落实见效。
二、抓宣贯、建机制、谋共治,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抓好新法规制度宣贯培训。组织专业师资到县市区,对基层监管人员和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宣贯培训,讲解化妆品定义、法律责任等,发放法律法规汇编及宣传材料3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张,培训人员200余人次。
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制度。出台《滨州市化妆品经营监管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规范监督检查各环节行为,指导监管人员加强对化妆品经营合法合规要求的把握,提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规范化监管。深入摸排化妆品流通使用各环节隐患,按照风险等级建档分类管理。
三是科普宣传推进社会共治。以“安全用妆,携手童行”为主题,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组织化妆品安全和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科普宣传活动11场次,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制作悬挂条幅20余条、摆放展板40余张,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科普视频12次,接受群众咨询和专家现场义诊500余人次。
三、强监管、严整治、抓抽检,保障用妆安全。
一是狠抓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科学制定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确定计划检查数量1500家,强化对儿童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进行重点检查;全市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877家次,全部录入监管系统。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市共查处化妆品案件113件,案值7.91万元,罚没款43.3万元;案件数量和罚款金额同比分别增长91.53%、11.83%。
二是狠抓专项行动和重点整治。开展“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对网络销售化妆品实施线上监测,与广告、网络市场监管联动逐一排查,摸排网络化妆品经营单位113家。对重点企业进行线下实地监督检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02人次,检查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84家,约谈26家,抽取网络销售化妆品2批次。查处化妆品网络违法案件3起,罚没款1.28万元。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酒店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美容美发机构562家,宾馆酒店103家,责令改正36家,立案33件,罚没款5.4万元。
三是狠抓监督抽检。高质量完成国抽、省抽任务,承担国、省抽80批次抽样任务,抽检采样点实现地域、种类全覆盖,重点抽取日常监管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化妆品。上报抽样异常情况1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均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坚持广泛覆盖和问题导向,确定市级抽检重点抽样检验儿童化妆品、面膜、一般护肤类、烫发等4类产品16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结果已公示。因在抽检工作组织实施、抽检任务完成、监督抽检问题发现、规范抽样、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等方面表现突出,获评“2022年山东省化妆品抽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牢记职责使命,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记人民健康是“国之大者”,持续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能力,推进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滨州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2023年,市场监管局在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凝聚监管合力方面将有哪些举措?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兴华:
一是不断夯实监管工作基础。深入贯彻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结合即将颁布的《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与《化妆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化妆品经营监管各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编制业务操作手册,统一规范基层化妆品品监管工作程序,提升基层检查的标准化。
二是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重点解决不熟悉、不掌握法律法规和实战经验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基础业务素质和日常监管能力,建设一支专业的化妆品监管队伍,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奠定人才基础。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化妆品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标签标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开展有针对性地重点整治和专项检查,对重点的品种、重点领域加大检查力度,比如开展美容美发化妆品专项检查、儿童化妆品、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检查等。加强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每年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始终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该查处的决不能手软,该曝光的必须及时公开,通过集中力量严惩重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构建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调动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对行业关注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回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畅通交流渠道,继续推动化妆品监管APP注册使用,畅通消费者查询和投诉渠道;主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推动形成共治合力。
滨州日报记者:
请问2023年,滨州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宣传重点和形式主要有哪些?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杜 红:
为深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营造安全用妆、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于2023年5月22日开始,国家、省、市、县同步开展“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8日,主题为“安全用妆 共治共享”。
我市宣传重点有:
1.进一步加强《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宣贯。
2.加强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
主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以下活动:
一是在全市各县(市、区)同步启动“2023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线上线下结合开展集中宣传。
二是开展科普宣传“百千万”行动。结合“爱肤日”活动,通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组织开展化妆品科普知识“百(县)千(镇)万(村居)”宣传行动。
三是开展网上宣传活动。利用市局网站、官微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用妆知识和化妆品监管法规、政策要求等。
四是开展“科普进校园、监管在行动”活动。各县(市、区)局结合实际,针对大学生、儿童等消费群体,组织开展化妆品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面向大学生、中小学生等,开展专题讲座,播放科普视频,发放宣传材料,普及化妆品安全常识。
五是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公众代表、企业代表、媒体记者实参观,近距离了解化妆品检验检测等情况。
六是开展化妆品安全“放心查”活动。多途径、多维度、多场景宣传推广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APP,讲清说透APP查询真伪、科普宣传、投诉举报等功能,力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周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增强化妆品科普知识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山东商报记者:
请问2023年,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化妆品抽检方面将有哪些举措?
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科科长张礼昕:
一、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高效抽样。一是科学制定抽检方案,统筹国家级省级抽检计划和抽样要求,制定本市抽检计划,对抽样品种、数量、时间、抽样场所和核查处置工作等方面严格把握。通过对相关数据要素采集、筛选、分析、整理,形成随机抽查数据池,提升抽检效率和公正性。二是聚焦监管关切,提高抽检靶向性,加大对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的场所,以及染发类、防晒类、抗粉刺类等高风险产品的抽样密度,点面兼顾覆盖城乡,提升抽样靶向性,有效防范化妆品安全质量事件的发生。
二、坚持检查与抽样相结合,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始终坚持抽样一家、检查一家、普法一家,规范一家的工作原则,统筹部署监督抽检,日常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边检查边普法,现场指导区县局和乡镇监管所开展化妆品监督检查,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切实提高基层化妆品安全监管效能,激发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风险意识,倒逼形势上的质量风险管理水平,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三、坚持风险防控隐患管控,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安全监管推动作用,及时甄别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备案核查、舆情发生、投诉举报等方面出现的风险信号。科学研判风险因素,评定风险程度,制定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实现闭环管理,提升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以及应对能力。